(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通信不畅或不接电话导致无法通知到相关事项的,责任自负。
(3)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录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由各县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双选期间及之后及时错峰开展。
2.考试方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情况确定。
(1)本次招聘考试如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5(含35)时,采取先初面试再复审面试(试教)的方式进行,按照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试教)对象(初面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2)如未超过1:35的直接进行面试(试教),面试(试教)成绩即为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
(3)总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面试由各县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自行确定,初面试及面试(试教)主要采取试教,重在考察考生的意识形态、科学素质、教育教学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教学形象气质、爱岗敬业精神等。
(四)签约
1.面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考生与报考县区按照双选原则进行洽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签订三方协议。2024年11月28日前完成签约。
2.报考人员被用人单位确定签约的,与县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不签约的须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附件3)。
3.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如发现在此次招聘过程中,同时签约了两家及以上单位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要随时保持电话畅通,如果需要更换电话号码,须及时反馈招聘单位。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在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资格条件以后即可申请按程序进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
(五)签约人员公示
1.待签约完成后,将签约人员名单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安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安顺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2.签约人员毕业后,按体检、考察和聘用等程序,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实施。
(六)体检
1.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执行。体检医院由各招聘县区负责,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