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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贵州贵阳花溪区(含贵安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批)认定公告
来源: | 作者:掌上优师 | 发布时间: 2025-06-24 | 132 次浏览 | 分享到: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申请人无需提交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将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七)从业禁止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

(一)网上申报

上半年第二批网报时间段为:2025年6月16日8:00—6月27日18:00。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所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花溪区教育局的,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现场确认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花溪区教育局将于7月18日前对上半年(第二批)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花溪区(含贵安新区)面向社会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上半年(第二批)现场确认相关安排如下:

现场确认点:花溪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地址:花溪区明珠大道两夹坡大数据产业园3号楼)

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7月7日~7月11日9:00~17:00(工作日)。

请考生及时关注“花溪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uaxi.gov.cn),若因未及时关注导致未按期进行现场确认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花溪区(含贵安新区)面向社会的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携带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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