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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贵州贵阳花溪区(含贵安新区)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二批)认定公告
来源: | 作者:掌上优师 | 发布时间: 2025-06-24 | 133 次浏览 | 分享到:

1.身份证明

(1)根据申请的类型不同,申请人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申请的类型选择“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原件;

申请的类型选择“居住证所在地”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驻花溪区(含贵安新区)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需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服役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原件,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证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1)申请人自行在花溪区教育局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花溪区人民医院”或贵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提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由医院提供。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打印并选择在现场确认点签署《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现场提供)代替体检合格证明先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后续申请人需在申请认定的人员作出认定结论前按要求提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

5.办证照片

提供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

6.符合师范生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类申请人员,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需提供人事档案内有学分的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其申请认定应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花溪区教育局完成现场确认、查询无犯罪记录、复审、公示等工作结束后,于7月25日前向上半年(第二批)申请的符合认定条件者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届时将通过花溪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huaxi.gov.cn)发布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申请人按通知要求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行承担。在高校进行现场确认的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高校统一安排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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