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和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三)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四)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五)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六)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4年11月7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借助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网络招聘周、贵州省免费师范生就业信息服务网等渠道接收“优师计划”毕业生投递简历、完成报名,开展线上线下结合的专项招聘。
2.联系“双选”。凡符合招聘条件的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均可参加校园现场招聘或与招聘学校联系报名,落实“双选”;招聘学校也可以根据学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符合条件的学生联系,落实“双选”。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31日。
(三)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应聘人员应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报名表》(附件2)、2寸彩色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照《公告》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的(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四)考试
考试应结合岗位实际,采取面试或试教等方式进行。考试工作具体由各县区组织实施。
考试人员为资格初审合格的报名人员。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考生考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考试、未完成考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